第38章(1 / 1)

苏菲的选择 童舟 4180 字 2023-05-15

憾。我想这种死法十分糟糕,那种癌一定很恐怖,那些可怕的癌细胞离大脑很近——那些可怕的、细小的象鼻虫侵蚀到面颊、额头、眼窝、下颚,甚至全部口腔,最后猛烈爆发,将舌头全部腐蚀、吞没直至烂掉。我打了个冷战,并不只是因那个参议员即将遭受的非人痛苦令我产生了说不清的痛苦,而是另外的什么东西,很遥远,很抽象,捉摸不定。它使我心烦意乱。我对比尔伯略有了解——就是说,比那些对政治略知一二的普通市民多一些,而且毫无疑问也比《纽约邮报》的记者更多一些。当然我的了解也不算深刻,但即使有些肤浅,也比那些破屋烂房里印出来的报纸更生动、鲜明,能多方面反映比尔伯的性格。我知道比尔伯已无可救药——他的恶名将一直保留到那些癌细胞塞满他的口腔并使他窒息而死——但通过这个来自狄克西的恶棍的大脑的每一叶瓣,我仍然可以洞察人类的骨肉和形象。

在大学里——除写作之外,我真正潜心钻研的是美国南部史——我曾奋笔疾书,写了一篇有关人民党主义的一次政治运动的长论文。那是一次异想天开、中途流产的运动,其中活跃着一批代表阴暗面的南方煽动家和暴动煽动者。现在想起来,那篇论文几乎算不上一篇真正见地的论文,但我却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它为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挣来了一个十分难得的“a”。我参考和援引了万·伍德沃德对乔治亚的汤姆·华森的精辟论断,还专门研究了彼特弗德·本、第尔曼、吉姆斯·沃特曼和“棉花爱德”斯密斯以及休伊·朗等民间英雄的事迹,我得出一个结论:民主理想主义和对广大民众的最诚挚的关怀等把所有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至少在他们的早期生涯中是如此;与之相伴的是对垄断资本主义的强烈反对,以及对工商业硕鼠和金融巨鳄的抵制。我从这一结论中进一步推论,这些人最初本是很体面、讲究礼仪甚至耽于幻想的,却在面对南方种族的悲剧时被他们自身的致命弱点所击溃;因为他们每个人最终都或多或少被迫利用了南部贫困白人农民自古以来对黑人的恐惧和仇恨,以服务于已蜕化变质的对权力的鄙劣野心和个人贪欲。

虽然我对比尔伯没做什么研究,但还是从考察中附带了解了一些情况(他在四十年代的那种真实的卑鄙的公众形象令我大吃一惊)。他也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典型人物,在许多方面与上述那些人相差无几:一开始是一位开明绅士,曾作为一位社会公仆为社会福利改革做出了贡献。这一切也许算不了什么——与他那张令人作呕的,足以使最无耻顽固的弗吉尼亚反动派畏缩不前的言论相比——但确实是一种功德。他是泛滥于麦森——迪克森分界线以南地区的可恶教条的最龌龊的鼓吹者,也是最直接最悲惨的受害者。我默想着那个身穿白色西装,面容如女巫般憔悴,已被死神折磨得不成样子的人,没精打采地经过一棵几近枯死的棕榈树,来到新奥尔良诊所。我默默地向他道再见,不无遗憾地出了一口长气。突然,想着南方,想着比尔伯,我又一次想起博比·韦德,突然被一阵强烈的沮丧情绪所捕获。天啊,有多久了?我恳求般地凝视着那污迹斑斑、冷酷无情的枝形吊灯。

这时,我在苏菲推开酒吧脏兮兮的玻璃前门的一瞬间看见了她,一缕金色的光线恰好照在那张长着迷人颧骨的脸庞的凹处部分,那双杏仁眼流露出亚洲人常有的倦怠神情。

她脸上的其他部分十分协调,还有——或许该说特别是——美妙的、长长的、微微上翘的“波兰式鼻子”——内森总爱这样称呼它。通过一些不经意的举止——开门,梳头,向希望公园里的天鹅扔面包屑(这与动作、神态有关,如歪头、挥臂,或臀部的轻轻一摆)——她创造了一连串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美。这是苏菲独有的,是的,它让人喘不过气来。我这样说毫无夸张之意,因为此时她站在门口对黯淡的室内眨眼睛的神情也令我震惊得快要晕过去了——在幽幽的光线中,她那亚麻色的头发沐浴在傍晚金色的余晖里——我听见自己打了一个呃,轻微但却清晰。我仍然痴迷地爱着她。

“斯汀戈,你穿得一本正经要去哪儿?看看,你穿上了这件‘阴茎’斜纹西装,看起来真不错。”她一口气说完这些话,面颊绯红,一边咯咯笑着,一边忙着改口。我和她一起说出“印度斜纹”一词。她一直咯咯地笑个不停,在我身边坐下,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太糟了!”

“你在内森身边呆得太久了。”我说,和她一起笑了起来。我知道,她那些关于性的词语都是从内森那儿学来的,有一次听她说话时我明白了这一点,当时她正在讲述克拉科夫的一些清教徒们要把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像的私处用树叶遮上——她说,他们想“把他的schl·ng蒙上”。

“英语和依地语里的脏话比波兰语的好听一些。”她发现这一点后对我说,“你知道在波兰话里‘入’怎么说吗?是pierd·lic。它根本无法与英语词相比。我更喜欢‘操’。”

“我也喜欢说‘操’。”

这样的对话让我既慌张又激动(她从内森那里同时学会了直率,对此我还真不太习惯),于是我试着改变一下话题。我装出一付无动于衷的样子,其实在她面前我一直心慌意乱,魂不守舍,而且还因为她洒的香水——一种很浓很腻的麝香味。我们第一天去康尼岛时,正是那种香味撩起了我的欲望。现在那香味似乎从她的胸口飘出来。我吃惊地发现,她的胸部大部分露在外面,一个低胸的丝质胸罩在衬衣里清晰可见。那是个新胸罩,而且我敢说,并不真正适合她。在我认识苏菲的几周时间里,我知道她十分保守,尤其对衣着低调处理(她与内森有着共同的对过时服装的嗜好,但这是另外一回事)。她总是穿着并不显眼的衣服,尤其是上装;我看见过她穿丝绸衬衣、开司米羊毛衣和尼龙泳装,胸部在衣服下摆动,但从没有过任何的出格。我只能从理论上解释说,这是战前克拉科夫天主教僵硬刻板的教条的心理延伸。毫无疑问,这对她来说一定是难以摆脱的,所以她必须用这种方法来掩藏自己。再者,退一步讲,我想她可能不愿向外界暴露过去的苦难是如何肆虐她的身体。她的假牙有时会脱落,她的脖子上还留有皱纹,手臂上的肉仍有些松弛下垂。

但到现在为止,内森长达一年的帮助她恢复健康、变得丰满起来的计划看来已经奏效;至少苏菲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已经开始有点解放,尽量将那对美丽的带有浅色斑点的乳房露出一半,尽显一个女人的风韵。我颇为欣赏地看了它们一眼。我想这一切都归功于了不起的美国营养,把我从对她那比例非常协调的美妙臀部的渴望中稍微有些转移。现在我知道,她之所以盛装打扮,穿上如此性感的衣服,是因为这是内森非同

寻常的一个夜晚。他将在今晚向我和苏菲披露一个有关他的工作的好消息。苏菲说,用内森的话来讲,那是“一枚炸弹”。

“什么意思?”我问。

“他的工作,”她答道,“他的研究。他说今晚要告诉我们他的发现。他们终于有了突破。”

“太好了。”我说,有点激动起来,“你是说他一直在从事的十分神秘的研究?他终于有眉目了,是吗?”

“那正是他的话,斯汀戈!”她的眼睛闪闪发亮,“他今晚就告诉我们。”

“上帝,太棒了。”我说,突然心里掠过一丝轻微但很明显的颤栗。

我对内森的工作一窍不通,尽管他曾对我详细(但总的来说是令人费解)解释过他的研究工作的性质(酶,离子交换,具渗透性的膜等等,还有可怜的兔子胚胎),但他从未透露过——我也从未启齿询问过——有关这复杂、深奥、具有挑战性的生物工程的研究目的。从苏菲的话里还可了解到,他也一直让苏菲蒙在鼓里,对他的事业一无所知。我最初推测——即使对我这样一个科盲来说也不至于太离谱(就在那时,我开始后悔把大学时光都耗费在华而不实的东西上。那时我完全沉浸在诗歌之中,对政治不屑一顾,对粗俗肮脏的世界嗤之以鼻,每日只对《坎尼翁评论》、新文艺评论和离奇的艾略特先生顶礼膜拜)——他在试管里创造生命。也许内森正在发现一种人类战胜目前那些可恶疾病的新方法,最美妙、最奇特的方法。我甚至想象内森正在试管中制造超人的微小胚胎,只有一英寸高,方下巴,胸前纹有“s”字样,而《生活》杂志正准备把它刊登在彩色封面上。但这只是瞎猜,其实我什么也不懂。苏菲突然带来的消息使我像触电似的浑身一震。我想知道得更多一些。

“他在我今早上班时打来电话,”她解释说,“在布莱克斯托克诊所,说他想和我共进午餐,给我说点事儿。他的声音很激动。我无法想象是什么事儿。电话是从他的实验室里打来的,这很不寻常。你明白吗,斯汀戈?因为我们从没一起吃过午饭。我们上班的地点相隔太远。再说,内森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再在一起吃午饭未免有点太……太过分了。可是他今早打来电话,声音很兴奋。他坚持要这样,于是我们到了一家意大利餐馆,就在拉法叶广场旁边,那儿是我们去年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噢,内森简直兴奋坏了!我还以为他发烧了。我们吃饭时,他开始告诉我发生的事。听着,斯汀戈,他说今天早上他和他的小组——就是研究小组,终于取得了最后的突破,对此他们期待已久。他说他们已到了最后揭秘的边缘。哦,内森高兴得饭都吃不下了!你该明白,斯汀戈,就在内森对我说这一切时,我记起来一年前正是在这张桌子旁,他对我讲起他的工作,他说他正在从事一些神秘的工作,到底是什么他不能对外说,即使对我也是如此。但我记得一点——我记得他告诉我说,如果研究成功,它将成为医学界的一大进步。这是他的原话。他说,他不是一个人在做,还有其他人的努力。但他对自己的贡献十分自豪。后来他又说,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他说它将赢得诺贝尔奖!”

她停了下来,我看见她自己也兴奋得满面红光。“上帝,苏菲,”我说,“这太奇妙了。你以为那是什么?难道他没给你一点暗示吗?”

“没有。他说一定要等到今天晚上,他不能在午饭时告诉我。他说他们已取得重大突破,但离最后的成功还有一步之遥。像普费泽这样的制药公司保密制度相当严格。这就是内森有时候神秘兮兮的原因。我理解他。”

“你以为几个小时会有什么区别吗?”我说,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是没什么区别。可是他说有。好了,斯汀戈,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了。这不是很不可思议、很令人敬畏吗?”她紧紧握住我的手,直抓得我的手指都有些发麻了。

苏菲小声地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的时候,我想到了癌症。我已真正兴奋与骄傲起来,渴望与苏菲共享她的那份幸福。是治癌良方,我一直这样想着;那令人难以置信的女巫的儿子,一个科学天才,一个我有幸称他为朋友的人发现了治癌良方。我向招待打手势再要点啤酒。他妈的治癌良方!

但就在这时,有那?